一周电诈警情通报(1.15-1.21)

一周电诈警情通报(2023.1.15-1.21)全市电信网络诈骗警情数

本周,我市接报电信网络诈骗警情28起,其中治安警情1起,刑事警情27起贷款、代办信用卡类诈骗下降趋势明显,环比下降91.67%;普宁下降趋势明显,环比下降61.9%;被骗人数男性16人,女性12人,平均年龄33.4岁。

电诈警情高发镇街:1、榕城仙桥街道(6起)2、惠来惠城镇(3起)高发诈骗类型①刷单返利类诈骗:8起②消除征信类诈骗:5起③投资理财类诈骗:5起④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诈骗:3起⑤其他类型类诈骗:3起⑥虚假购物、服务类诈骗:2起

⑦博彩类诈骗:1起⑧贷款、代办信用卡类诈骗:1起

反诈骗中心处理信息处置预警信息:20766条处理咨询电话:275个审核平台案件:34起查询资金账户:13个止付资金账户:134个冻结资金账户:138个典型案例:虚假购物类诈骗2023年1月17日,普宁流沙北街道的赖某到派出所报案称:其想通过“闲鱼”app充值抖币,后该平台一商家称可低价充值抖币(0.6元=10抖币),诱导赖某添加对方的QQ。

添加后,赖某称要充值600元抖币,该商家引导赖某在官方充值平台上充值600元(600元=6000抖币),后商家称剩下的4000抖币(4000抖币=400元)必需按照商家的引导操作才不会被封号对方将赖某拉到一QQ群聊让赖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并引导赖某进行操作。

商家让赖某在“闲鱼”app下单多次购买天猫超市卡共29张实付共27695元,并按照对方要求提供卡号和卡密资料,在完成操作后商家向赖某承诺会将资金进行返款于当天19时46分许赖某依然没有收到返款,商家称赖某需将银行卡的限额提高才能收款。

于17日商家以测试付款账户为由,让赖某继续下单10张天猫超市卡实付9550元下单后,商家以验证银行账户流动性为由,诱导赖某向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10000元转账后,赖某还是没有收到返款,才发现被骗,遂报警,共计损失47245元。

市反诈骗中心提醒1、购买APP虚拟金币请走官方、正规平台的途径进行交易才有保障千万不能通过他人提供的二维码扫码下载的APP平台上交易,也不要在明显提示有风险的网站上实施交易2、陌生人发来的网页链接和二维码不要轻易点击或扫描,更不要轻易开启共享屏幕功能。

涉及资金的更要慎重,时刻保持互联网安全意识3、拒绝贪小便宜,天上不掉馅饼,不要被一些所谓的优惠、折扣吸引,便宜伴随着来的往往是风险4、如不幸被骗,请保存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或拨打110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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