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拉是什么-在穆斯林国家做同性恋是种什么样的体验,女同呢?

这个枪击案让我深夜想起了我遥远的朋友,一个“逃出”穆斯林国家的拉拉,通过她的遭遇和故事可以了解到,在穆斯林国家做女同性恋是一个什么样的体验。所以,在这个日子,翻出这篇旧文,作为纪念,我们的路很,但是不会输,大家加油!

以下是原文

(原文在2015年3月首发于酷拉时报 QueerLalaTimes )

认识Shaima是一个非常巧合的事情。我去参加韩国首尔梨花女子大学的交流项目,并在一个亚洲区的会议上发言。在这个会议期间,前两天我一直在与会者中寻找“同类”——虽然说大家都是妇女权益工作者,作为LGBT,还是能希望看到更多LGBT的朋友。

那次发言上台前,我已经凭着我的“La达”注意到台下有一个“T”。大家自我介绍环节,一个操着一口流利汉语的女孩子就拦住了我,并且告诉我她是当地的韩国人,旁边这位是她的伴侣Shaima,她们看到公告,专门想来听我的分享。我抬眼一看,她的伴侣不就是那个T吗?于是,Kuan和Shaima变成了我在韩国见到的第一对女同伴侣。经过更多的了解后,我觉得自己不得不将她的故事写出来。

【在这里生为女同性恋】

Shaima出生在阿拉伯地区某国一个知名的富裕城市。她的名字在阿拉伯语里是“黑骆驼”的意思,Shaima说因为她出生时,眼睛是深深的黑色,于是就取了这个名字。她确实有一双深邃的眼睛,刚开始见面的时候,她话比较少拉拉是什么,更显得深沉。不过一旦你开始和她多聊之后,就会发现其实她也喜欢开玩笑,虽然有时候听起来还是有点严肃,我觉得这是因为她很想和别人友善相处,但不知道如何交流。

别看她生的那座城市听起来是一个有钱人去的“发达地区”,富裕家庭的女性也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但是那里的宗教传统和文化,对待妇女、对待同性恋还是非常的残酷。同性恋是违法的,如果被发现可能会判处监禁很多年;如果一个女人结婚时不是处女,甚至有可能被杀死。Shaima告诉我,她在很小的时候就发觉自己更喜欢和女生呆在一起,那时候还不知道什么是女同性恋。后来大概14岁的样子喜欢上一个女生,但是自从对方告诉了她的父亲后,就直接被父亲隔离起来,之后再也没有见过了。

23岁,Shaima还在读大学二年级,就被父母强迫要嫁给一个不认识的男人。她说,结婚的前三个月,她每天都生不如死遭受折磨,这种折磨不仅是身体上的还有心理的。她偷偷服用避孕药(这种药在当地,只有已婚的妇女才能凭结婚证申请得到,她拜托朋友偷偷帮她买),后来被发现了,丈夫禁止她再服避孕药,因为丈夫的母亲告诉他“只要她怀孕了就会更顺从和服帖了”。

“……幸运的是我没有怀孕。”Shaima在告诉我这个故事时说。其实,关于她在结婚期间所经受的痛苦,我没有问甚至有意避开。因为这两天的会议里,我已经听过了太多这种女性遭受的暴力,我不愿意在和朋友吃饭时,还问起这些,让我觉得似乎有点消费,面对真实的苦难,好奇心是那么无力。

她今年29岁了,离开她生的国家前,从来没接触过任何同性恋的组织,更没有办法谈恋爱,因为她从小除了上学以外,就被禁止出门,更谈不上交同性恋朋友了。所以Shaima所有的恋情,都是从来到韩国开始的。而她之所以能够离开,来到韩国,是因为她终于离婚了。

最右这位就是Shaima

【离婚后才能获得自由】

一个残酷的现实是,在许多阿拉伯国家,如果一个女人没有结婚,她就是属于她的家庭(具体就是她父亲)的“所有物”,而如果她结婚了,她就“属于”她的丈夫。Shaima在经历婚后的一番挣扎后,很多人都告诉她,就接受你的命运吧,这就是作为一个伊斯兰妇女要接受的生活。但是Shaima没有,她说,虽然当时很害怕,但是她还是决定要离开。

离婚的过程并不容易。最开始的时候Shaima被父母拉着去宗教场所接受“治疗”,因为她父母相信她一定是脑子里被魔鬼控制了,才有离婚的念头。结果就有人在她脑袋边上念咒语,她说“当我听到时我都忍不住笑出来了”。在她的国家,女人是不能提出离婚的,除非有非常非常重大的理由,所以Shaima去找法官的时候,法官只是要她三思再三思,由丈夫提出才算数。而后来,也经过很多亲戚的帮助,她的丈夫终于同意了离婚。

“我告诉他,我不能再这样和他过下去了,他始终不同意说出‘I divorce you’(我要休了你),还说他是爱我的。但是我告诉他,现在在你面前的只有我的身体,我的思想早就飞出去了,不在这里,你非要和我这样的人一起生活下去吗?……后来他终于同意了拉拉是什么,要我退还他给的黄金……结果离婚的第二天,他就和另一个女人订婚了,你相信吗?他如果爱你,会离婚第二天就和另一个人结婚吗?”

即便丈夫同意,离婚的过程还繁琐得荒唐。“你必须首先带着丈夫去法院,当着法官的面,要丈夫对你说出:I divorce you (我要休了你);然后过三个月,再去一次,再当着法官的面让丈夫确定再次对你说:I divorce you……一直重复三次,才可以离婚。我当时虽然很害怕,后来还是渡过去了。”

就这样,她通过离婚,才能成为自己,而不是任何人的附属物。她的父母不再管束她了——他们有另外4个儿子,估计从小也没有怎么关注她。她后来申请到韩国来学习电子工程,来之后因为接触了性别,现在开始想转去读性别研究的硕士。

【作为女人,我没有国家】

Shaima现在读硕士学位的学费还要靠父母资助,但是父母要求她回国,并明确表示毕业后就不会再资助她了。对此,Shaima的态度是坚决不能回去:“我已经为了家庭,扮成他们想要的样子生活了25年才逃离,现在我要过自己的生活。”她就这样在传统规矩下生活了25年,然后走出“祖国”来到了韩国的这个城市。

对于未来,她还有很多不确定性。作为一个从小被“监禁”着大的人,她第一次来韩国也并不都是解放,前半年是最难受的时候,一边学语言一边要融入这里的生活。但是她更怕的还是回去,陌生的土地毕竟有几分自由,熟悉的家乡却是真正的监狱。“最开始的半年最痛苦,我刚开始来的时候,进咖啡馆都很害怕,抱着咖啡在角落缩成一团,常常担心等一下子我爸爸或者哥哥就会冲进来抓我回去……”现在,她可以和女朋友在一起,正一边开始写论文一边学别的东西。

“为何你宁愿见两个男人拿枪不愿见他们握手” 这话让人泪奔

我不知道像Shaima这样的人还有多少,她始终强调自己只是许许多多阿拉伯地区的拉拉中的一个,还说有机会,一定要让我这样做LGBT权益倡导的活动者,去和阿拉伯国家那些她在网上碰到的拉拉聊一聊。确实,两天的论坛关于女性遭受的不公听到的太多,Shaima的故事只是很多个故事中的一个:我听到在军队里,女士兵被性骚扰和强奸的机率高出一倍;在印尼,人们仍然通过强奸女同性恋来“治疗”她们;孟加拉国的一个妇女讲到,她年轻时候被强制结婚、还套上鼻钉(表示她是男方的所有物,类似我们给牛套鼻环),所以她看到韩国的一个女同带着鼻钉一度非常生气;还有一个女孩,因为两家有纠纷,就被当作礼物嫁了出去……

这些故事,都让我想起了伍尔芙的一句话:“作为一个女人,我没有国家”。作为女人,占世界一半人口的人,却往往得不到国家法律公平的对待。每天,全球都有女性经受着这样那样的不平等和暴力,她们的人格和价值不被尊重,被当作父亲或丈夫的财产,以“文化习俗”为由剥夺自主的权利。而没有作为公民的权利,女人又怎么会有对国家的归属感——这也是很多个逃离祖国的Shaima的故事,带给我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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