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人寿保险电话-大连太平洋人寿违法欺骗投保人被保监局处罚

日前,中国保监会网公布大连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连保监罚〔2017〕27号)。太平洋(3.820,-0.02,-0.52%)人寿大连分公司工作人员王清涛存在欺骗投保人、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等行为,涉及客户68名,保单86份,累计已交保费281.56万元。大连保监局决定对王清涛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太平洋人寿保险电话,鉴于太平洋人寿大连分公司在本次现场检查前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内部责任追究,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大连保监局决定对王清涛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

四种常见的保险骗局:

1、银行业务员向消费者推荐的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往往是“变异”的保险产品,保障功能不完善,升值空间狭小;

2、误导消费者是买理财送保险,而事实并非如此,银行业务员一般是保险产品的代理者;

3、将保险与银行等理财产品做比较,欺骗消费者说收益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欺骗消费者保费可以随时提取,不损失本金,而一旦购买保险产品后会被套牢,需连续多年缴纳保费,并且保障很低,如果消费者想退保,则往往会损失一大笔本金。

六种常见的欺诈手段:

1、保险代理人会制作一份计划书,一般会直接按中档或高档做红利收益演示,强调高收益,每年都会有分红,不取出来,放所谓金账户或万能账户等收益会更高;

2、保险代理人承诺赠送客户保险产品以外的收益进行诱导,会以一些廉价的礼品或服务等“小恩小惠”来博取消费者信任;

3、保险代理人会着重告知投保人接受公司电话回访时只要回答“知道了、对的”,“不要问他问题”,“不要问他XX年以后可不可以退,公司肯定让你存”,“这份合同就是你的存折,放在家里不要给任何人看”等;

4、保险代理人为骗取保费,诱导其填写错误的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

5、保险代理人先让投保人进行投保签字太平洋人寿保险电话,对保险进行口头阐述,不提供相关的保险条款,签完字后再给合同;

6、“杀熟”,保险代理人会让自己身边的亲戚朋友购买保险产品,碍于两者间的关系,投保人一般会在不了解保险产品内容的情况下购买不适合自己的产品。

《大连公开》创办人:

杨才广律师 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

工作地址:瓦房店市西路一段450号

电话:15754084008(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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