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与督察-贺永升:治病救人的督察民警

红网时刻6月25日讯(通讯员 覃薇)贺永升,男,1968年11月出生,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10月参加工作,1992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看守所、派出所工作警察与督察,现任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纪委副书记兼督察大队。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督察民警,他始终做到“三硬”:自身素质过硬,业务全面;作风过硬,以身作则;敢于碰硬,坚持原则。

注重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贺永升始终坚持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其它党纪政纪条规,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不断提高工作能力,确保工作操作的程序性、规范性、严肃性。

自“政法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贺永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将理想信念一笔一划地写在纸上、刻进心里。不懈的学习,坚定了他的理想信念,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坚决践行“人民至上”,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

加强党风廉政的教育,铸就反腐防线

作为分局纪委副书记,贺永升始终认为反腐倡廉工作重在预防,坚持用正面典型鼓舞人,用反面教材警醒人。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警示教育3次,受教育人数800人次,开展廉政谈话20余次,开展单位周风险统计23次,民辅警月风险统计5次警察与督察,及时掌握队伍动态,及时化解队伍风险,有力地推动了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从事多年的督察工作,贺永升深深感到要抓好队伍,推动工作,根本在制度,落实在督查。在实际工作中,他创新督察机制,树立“督察就是服务”的意识。将常规督察中的“专项督、机动督、点穴督”与坚持明察、暗访有效结合,树立自己的“队伍自己抓、自己的人自己管”的梯阶模式,把“回头看”和“回马枪”贯穿其中,做到问题能督能察、督出实效。

为切实解决“同级督察难”的问题,在分局推行“立行立改”的督察工作新机制,即督察部门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即通过分局工作信群进行警示提醒,责任单位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对于立即整改到位的,不予通报扣分,对于不重视、不落实的单位严格追责问责,发现问题立马解决问题,消除问题在萌芽状态。

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执法为民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贺永升始终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作为督察重点,把督察贯穿于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做到发现问题坚决依法依纪查处到位,敢于动真碰硬。今年以来,办理个案督察44起,其中上级督办7起,领导交办3起,受理控告、检举投诉、求助和来信来访34起,目前办结率90.1%,群众满意率95%。

既当“啄木鸟”,又当“护林人”,贺永升坚决贯彻落实市局、分局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精神,维护好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受理4名民辅警维权申请,组织办理维权案件4起,依法刑拘4人,行政拘留1人,发放维权慰问金5000元,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民警的合法权益。

在工作中,贺永升坚决做到服从安排,团结同志、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纪检督察工作节假日加班加点是常态,尤其是今年以来,建党10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队伍教育整顿、政治业务双督察、涉案财物专项清理等督察任务重,要求高,他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克服年龄大、家中老人住院需照顾等困难,经常是“白加黑、5+2”的工作模式,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肯定。同时,他深知“公生明,廉生威”的道理,多年来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勤政廉政落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中。

贺永升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从事纪检督察工作十一年以来,安心工作,不计得失,成绩突出,多次受到表彰,以他自己的言行诠释了一名新时期共产党员和督察民警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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